財政部:截至104年9月底止查獲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查緝成果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019 10:39:42)財政部表示,該部督導海關及地方政府暨會同海巡署、警政署等執行私劣菸酒查緝業務,截至104年9月底止,查獲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計2,738件(私劣菸酒2,214件、私劣菸酒以外案件524件),查獲菸品700.47萬包,酒類41.25萬公升,市值3億6,945萬1,696元,與去(103)年同期比較,菸類減少770.42萬包(負成長52.38%),酒類減少6.06萬公升(負成長12.81%),經依據相關資料檢討分析,應為本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菸酒管理法,加重私劣菸酒罰則及提高防範漁船走私暨加強高風險業者關聯性勾稽查核等措施,已發揮嚇阻效果,該部將持續結合查緝機關能量發揮聯合查緝效能。
本年9月份查獲違法酒類13萬8,537.88公升、菸品21萬9,593包,查獲之大宗違法酒類2件,係臺中市政府會同警政署保七總隊第3大隊在轄區查獲糖蜜發酵液4萬7,880公升及產製私酒1萬4,138.8公升,並由相關地方政府依法查處中。依照菸酒管理法第45條規定,輸入私菸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以及同法第46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貯放私菸者,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600萬元為限。又如為配合提供其私菸、私酒來源因而查獲者,得減輕其罰鍰至四分之一。
財政部再次呼籲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偏低的菸酒品,以免危害身體健康。對違法案件請勇於提出檢舉,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財政部並提供高額檢舉獎金,杜絶非法劣質菸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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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