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毒味摸到槍」,男子毒味露餡、擁槍推託仍就逮
大成報/
10 年前
【台北訊】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警員鄭天慶、吳正杰、李維哲、潘信有、王堅任、林景煌共6人,於104年10月12日17時許,在大同區環河北路與民生西路口執行路檢勤務,發現1輛中型貨車前後載有多名工人行跡可疑,遂予攔檢。警員鄭天慶發現副駕駛座之乘客身上有吸食過毒品的味道,且將原來拿在手上之隨身背包藏於身後,明顯有異,遂請副駕駛座乘客楊男下車接受查證,並詢問座位上藍色隨身背包是誰的?楊姓男子表示:「這個包包不是我的!」,瞬間失憶、裝傻,並推說是另外1名貨車司機的。員警明明看見楊男剛拿著該背包,其回答語氣更讓警方覺得可疑,根據警方之經驗法則判斷,裡面若不是毒品,就有可能是槍枝,於是徵得同意提起該背包再問楊男是不是他的,由於該背包為布製品,提起時鄭員無意間摸到槍枝的形狀,遂大聲告訴在旁警戒同仁:「有槍!」,後果然在背包中的一隻襪子內查獲改造手槍1支及彈匣1個,並起出安非他命2小包(總淨重0.53公克)及使用過之吸食器1個,楊姓男子眼看事跡敗露,遂坦承不諱,全案依相關罪嫌移送偵辦。
楊男56年次,有持槍及多次持毒紀錄,其表示年輕時以跑船為生,船上生活20餘年,下船後四處打零工,交到壞朋友便染上了吸毒的習慣,因當日剛吸完安非他命,故身上散發出毒品味道讓警方起疑,而槍枝來源係在一次聚會中,朋友「阿紅」交予保管,但均未使用,當日因好奇想拿來把玩,並想跟同事炫耀,沒想到被保安大隊員警執行路檢查獲,因此後悔莫及。
警方在此呼籲,毒品、槍械一向是警方掃蕩重點之一,毒品不僅殘個人健康,槍械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更引發社會問題,保安警察大隊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人害人民之槍械、毒品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