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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首開罰!Agoda沒開發票 遭補稅罰款逾2千萬

NOWnews/ 2015.10.15 00:00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國際性訂房網站Agoda在我國設立辦事處,招攬合作飯店透過其網站接受消費者訂房,卻沒有依規定辦營業登記,也沒有開統一發票,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經檢舉調查後,除要求其補辦營業登記外,並於日前開單補徵逾千萬元稅款及就漏稅額加處1倍罰鍰,合計超過2000萬元,這也是國稅局首度對國際旅遊訂房網站逃漏稅開罰。

台北國稅局表示,國際性訂房網站透過網際網路接受消費者預定我國旅宿業提供的住房服務,如該網站在我國境內未設立分機機構,依照現行規定,確實無須向我國政府繳納營業稅。

不過,台北國稅局指出,Agoda為新加坡公司,主營國際訂房業務,為擴大在台營業規模,以關係企業「雅高達國際」名義在台北設立辦事處,聘請員工招攬飯店,除促成渠等與網站簽約合作外,並為合作飯店提供相關支援與技術服務,審視相關業務實屬該國際性訂房網站的核心業務,核屬在我國境內銷售勞務的行為。

因此,台北國稅局強調,Agoda應由該業務實際經營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向辦事處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在訂房網站與消費者結算住宿款時,開立「受託代銷」的統一發票,交付消費者;並在訂房網站與國內飯店業者結算時,除自飯店業者取得「委託代銷」的進項憑證外,應就其取得佣金部分,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委託的合作飯店,

台北國稅局說,若業者違反相關規定致短、漏報銷售額與稅額者,依營業稅法第51條及第52條規定,最重將被處以5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而Agoda在招攬國內飯店加入其訂房平台,當消費者透過其網站預定國內住房服務並支付價款時,辦事處卻以其非該國際性訂房網站的分支機構為由,未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因此,核認其行為已違反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涉嫌逃漏營業稅,除要求其補辦營業登記外,並於日前開單補徵逾千萬元稅款及就漏稅額加處1倍罰鍰。

台北國稅局強調,國人經營的訂房網站都必須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若國際性訂房網站在我國設立據點經營業務卻不向我國政府依法納稅,豈非讓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業者處於不公平競爭的環境中,除違反租稅公平與社會正義外,也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台北國稅局也呼籲,國際性訂房網站在我國經營業務,應遵守我國法令規定,完成納稅義務。另旅宿業者如有委託國際性訂房網站銷售住宿業務,請自行檢視有無於支付代銷服務費時依法取得進項憑證?有無於結算時依合約規定價格開立統一發票?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者,應儘速向國稅局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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