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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營運模式興起 財政部研議課稅方案

中央商情網/ 2015.10.15 00:00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5年10月15日電)網際網路興起,創造出O2O營運模式,知名的Uber、Airbnb及今天遭國稅局補稅處罰的Agoda,都是O2O實例。因對既有業者與租稅制度造成衝擊,財政部表示正研議可行課稅方案。

所謂O2O(online to offline),可稱為「離線商務模式」,業者透過網路與消費者建立關係,並舉辦網路行銷活動,進而帶動實體店面銷售業績,此種「虛實整合」的營運模式,已成當今行銷顯學。知名的Uber計程車服務、Airbnb住宿分享平台,皆屬O2O概念。

但Uber日前進入台灣,受到計程車司機強烈反彈,認為Uber司機不具職業小客車執照,卻來搶他們的生計,乘客安全也遭受質疑;Airbnb則是允諾辦理營業登記並乖乖繳稅,行政院才願意點頭讓其來台設點。

顯見此類新興營運模式仍具爭議,也凸顯政府的法規制度遠遠跟不上市場革新速度。

國稅局官員表示,海外業者若有我國境內來源所得,應於其辦事處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並繳交營業稅。

但財政部官員坦言,針對此類新興商業模式,若業者將網站架設在國外,國內無實體營運據點,也未辦理營業登記,在稽徵實務上確有困難。

國內旅遊業者日前指出,Hotels、Agoda等外國訂房網站,未經許可從事國內旅遊訂房業務,不受政府法令限制,也不需繳稅,影響國內業者生計。

國稅局官員表示,目前Agoda已經辦理營業登記並開始繳稅,未來將針對其他尚未或準備在台成立辦事處的海外訂房業者加強查核,若有營業行為,將要求辦理營業登記並核實開立統一發票。

至於尚未在台成立據點的訂房業者該如何課稅?財政部表示,海外訂房網業者未在台辦理營業登記,也沒有營業據點,理應向消費者課營業稅,但消費者對稅法不熟悉,稽徵成本也高,因此研議參採歐盟或OECD國家作法,要求國外銷售業者或指定國內代理人在台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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