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產險公告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處分案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4/10/142.違規情形:子公司國泰產險辦理保險業務,有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一、104.7.21收受金管會所提缺失事項之陳述意見通知書,即於法定期間內函覆陳述意見書。二、金管會核與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款第5目及第17條規定不符,依保險第171條之1第5項裁罰。4.預計改善措施:子公司已就相關流程檢視並強化控管機制。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罰鍰新臺幣60萬元。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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