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男不願負責 兩名15歲少女為他墮胎七次
yam蕃薯藤新聞/湯佩雯/整理報導
10 年前
基隆一名20歲的林姓男子先後和兩名年僅15歲的少女交往,其中一名少女連續懷孕四次,另一名也懷孕三次,林男不願負責,這七次通通要求女方墮胎,後來兩名少女的母親得知這件事,怒告林姓男子,因為兩名少女都未滿16歲,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林男七次性交均有罪,各判處三個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年,全案仍可上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2013年林姓男子認識當時15歲的前女友,兩人發生關係,交往期間這名少女總共懷孕四次,但是林姓男子皆表示不願當爸爸,強逼少女去墮胎,後來東窗事發,少女的母親得知女兒被林男「欺負」,一怒之下對林男提告妨害性自主,案件審理期間,林男又認識另一名同為15歲的少女,並與少女交往。林男和這名新認識的女友交往時也發生性關係,使得女友兩度懷孕但也落得同樣下場,最後墮胎,這名少女的母親得知後,在今年5月同樣對林男提告。但是遭到提告後,林男仍與女友發生關係,今年9月時,少女母親發現女兒又懷孕,肚裡已有4個月大的小孩,氣得二度提告林男。
基隆地方法院分別傳喚兩名少女,兩名少女都表示是自願要和林姓男子發生關係,雖為合意性交,但是因為兩名少女事發當時都只有15歲,法官依法判處應執行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