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表示,進入提款機領錢後,遭陳姓嫌犯表示「我已經被通緝有殺人前科,多一條罪也沒關係」向其索取提領之金額5000元,但被害人向嫌犯表示因家中有需求才至提款機領錢,故向歹徒求情拜託,陳嫌竟「佛心來著」歸還1000元,讓被害女子相當錯愕,嫌犯隨即離開。
初步調查,陳姓嫌犯無業,四處流浪,於104年7月2日在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北路上見669-OOO號重機車鑰匙未拔,即竊走公自己代步使用,於104年10月11日13時15分許騎至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提款機前見1女子進入提款機領錢,隨即下車進入提款機內向被害人表示,「目前通緝中、無業、有經濟上的壓力,請求被害人幫助他5000元」,沒有言語恐嚇被害人,全案訊後將陳嫌依刑法恐嚇取財、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中山分局迅速偵破轄內恐嚇取財案件,有效保障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也宣示警方維護社會治安之決心;將持續維護中山區治安、創造良好社會環境,有效淨化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