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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子還要求吞精滅證 一塊血漬讓惡狼吃官司

NOWnews/ 2015.10.14 00:0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子8年前被性侵,色男為當場滅證,強逼女子吞精,即使女子以自己外套留有的色男血漬為證,要求警方比對,但因色男沒有前科,無法比對出結果,讓這起性侵案無法繼續追查,色男得以逍遙法外。不過,法網恢恢,檢警今年偵辦一起夫妻雙屍案,意外比對出色男的DNA,將其繩之以法,新竹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將其起訴,還被害女子一個公道。

據《蘋果日報》報導,涉案的劉姓男子8年前在竹北地下道,見一名當時20多歲的女子落單,劉男將女子強押至鐵道附近草叢性侵得逞,還威脅女子將他的精液吞下去,以達滅證目的。女子受辱後傷心不已,由親友陪同向警方報案,因事發當晚女子已將身體洗淨,警方無法採集嫌犯的精液,而事發地點並無監視器,女子也沒有看清楚色男的長相,在在造成警方辦案的困難。

儘管被害女子想起當晚色男曾拉扯她的外套,在其外套流下血漬,於是送交警方進行比對,但因嫌犯沒有前科,警政系統也查無DNA資料,無法比對,讓性侵案沉寂八年。

今年4月,檢警偵辦2003年中壢電器行夫妻雙屍命案時,擴大比對範圍,將有前科卻未建DNA檔案的罪犯全部納入,因而傳喚劉男且重建其DNA樣本,經比對後雖排除涉及雙屍命案,但卻意外發現其涉及性侵案。劉男雖然極力否認,但卻無法交代為何在女子的外套上留有血漬,仍被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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