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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加強控管 軍人不得參加境外NGO

中央商情網/ 2015.10.12 00:00
(中央社台北12日電)中國大陸加強對民間社團管理,繼6月公布草案,將境外非營利組織納入大陸公安部管理後,近日又規定,軍隊人員非因組織安排,一律不得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NGO)。

解放軍報報導,中共已全面展開軍隊社團工作的專項清理整治。根據規定,凡是未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具有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一律予以解散或取締。

這些社團性質的團體和組織,主要是指由個人發起成立,具有組織機構或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活動的團體和組織。

大陸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9月6日下發通知,要求軍隊人員非因工作特別需要並由組織安排,一律不得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

報導引述全軍教育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強,軍隊必須保持高度集中統一,參加這類組織尤其需要嚴格審查把關。對不符合規定要求參加的,必須「堅決予以清理,不能有絲毫含糊」。

即使是符合參加社團或兼任社團負責人條件,但未按規定程序和許可權審批者也必須先退出社團或辭去負責人,再重新按規定程序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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