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前退輔會主委胡鎮埔被控挪用公款24萬元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二審判胡鎮埔無罪。全案可上訴。檢方起訴指出,胡鎮埔出任退輔會主委期間,因特別費不敷使用,指示2名人員協調將無關榮電公司的消費發票或收據申報核銷公關費,使胡鎮埔獲得新台幣24萬多元的不法利益。高院更二審調查並比對相關51筆支出,確認胡鎮埔使用的都是為了榮電的營運而宴請相關單位及立委做公關,因此判決胡鎮埔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