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提告求償,一審敗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馮光遠須賠新台幣10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媒體昨天報導,高院審酌金溥聰的財產約500萬元,馮光遠則有2000萬元,因此判馮光遠應賠100萬元。
金溥聰中午發表聲明表示,蘋果日報昨天有關他官司的報導,撰稿記者在未經查證下,僅憑個人臆測,就引用錯誤數字去推斷法官裁判金額的依據,誤導社會視聽。
金溥聰說,他擔任公職期間,都依法向監察院申報財產,可供外界公開檢視。對於蘋果日報錯誤報導,他至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