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志一的農舍曾自行改善,但宜蘭縣政府複查後未過關,要求沙志一10月中旬前全部改善完成,否則依法開罰。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宜蘭縣轄內設有多處農舍,建築面積逾越法定範圍、農業用地未供實際農作使用及不當開發等違法違規情節嚴重。
包宗和與江明蒼說,農業發展條例中的農業使用是指農業用地依法實際供農作及設置相關的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媒體報導沙志一的農舍設置面積雖符合法令規定,但僅小部分供實際農作使用,且違規擴大填土並設擋土牆,不符現行規定。
包宗和與江明蒼表示,將調查媒體報導是否為實情、宜縣府是否切實依法查察並掌握現況、沙志一是否違反公務員應遵循的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