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追女不成扮金主誘殺 男判無期徒刑加賠246萬

NOWnews/ 2015.10.05 00:00
記者馬怡健/新北報導

前年五月,新北市男子莊姓男子追求19歲的朱姓女子不成,又不滿遭追討8000餘元,夥同男子李男、邵男與張女,誘騙朱女至新北市土城山區,莊男與李男用麻繩勒死朱女,棄屍山溝,隨後更盜領朱女存款9000餘元。5日民事法庭認定,莊等四人扣除被害人補償金後,應判賠24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本案刑事部分法院一審依強盜殺人罪,自首的莊男判處無期徒刑,李男21年,邵男15年4月,張女11年,全案正上訴高院審理中。

莊男因保全職務結識19歲的朱姓女子,去年期間莊男借住朱女租屋處,後朱女姐姐將搬來同住,朱女要求莊男搬離,並追討莊所欠8750元。莊男認為朱女不顧他的接送上下班之情,憤而謀劃強盜殺人。案發當日,與同夥以電話誘騙朱女,並以有金主可代為償還為由,將被害人帶往土城山區,途中李男曾問朱女: 「如果世界上只剩莊男跟邵男兩個男生,妳會選那一個?」朱女則回答都不選,莊男氣憤不已,拿出預藏麻繩勒住朱女頸部,與李男合力絞殺朱女,棄屍山區,再到其租屋處領去現金700元,盜領郵局存款9000元。

莊男後害怕東窗事發而向警方自首,新北地院認為其無悔過之意,但因莊男自首有助釐清案情,因此減判他無期徒刑。

民事方面,莊男說自己沒錢,希望能以死刑還被害人及家屬公道。經法官審理後判莊等人賠償425萬餘元,由於被害者父母已請領補償金190萬元,扣除後判賠246萬餘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