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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品:與日月光利益衝突 收購毫無益處

中央商情網/ 2015.10.05 00:00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015年10月5日電)矽品(2325)表示與鴻海(2317)換股結盟,跟日月光(2311)公開收購性質完全不同,無法相提並論。矽品認為,日月光與矽品明顯利益衝突,對矽品毫無益處。

矽品上午發出致股東一封信,向股東說明日月光公開收購與鴻海和矽品換股策略結盟,在目的、交易對象和貢獻的不同,認為日月光收購價與鴻海的股權交換,不能相提並論。

矽品認為,日月光一方面呼籲股東在股東臨時會中投下反對票、阻礙矽品未來的發展,同時又在10月2日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假處分),要求矽品不得在10月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一再試圖干預矽品經營決策,矽品相信其行為已嚴重違反誠信原則。

矽品指出,日月光本身受惠系統級封裝(SiP)市場成長動力,卻反對矽品與鴻海進入SiP市場,日月光與矽品之間利益衝突事實,不證自明。

針對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認為在目的上,至今日月光並無與矽品有討論任何策略合作計畫,日月光是矽品第一大競爭對手,成為第一大股東,有明顯的利益衝突。矽品相信日月光對公司長遠發展並無益處,甚至對公司經營造成困擾。

在交易對象部分,矽品認為,日月光向市場上不特定大眾以一次性現金買入高達25%矽品股權,須考量較多的股票市場波動,對流通市場造成大幅衝擊。日月光一次買斷投資人參與矽品未來成長與獲利的機會,應該要提供投資人溢價。

在貢獻部分,矽品認為,日月光至今沒有與矽品討論任何策略合作計畫,但矽品將立即面臨客戶轉單,且其餘 75%股東的權益面臨高度不確定性,日月光股權收購對矽品長期發展毫無益處。

另一方面針對與鴻海換股,矽品認為在目的上基於策略聯盟,開創新商機互相取得持股,結合雙方優點、合作開創新局,一致共創長遠利益。

在交易對象上,矽品認為與鴻海換股在雙方合意的前提下議定。換股比例是依照市場慣用的股價評價模式、取得對矽品最有利的換股比例。

在貢獻部分,矽品認為可分享鴻海龐大集團資源、開拓新產品跟新市場,確保長期業績和獲利成長。短期內,矽品可與鴻海技術共享及精進製程以簡省成本。矽品也將因換股增加約250億元資本公積,股東權益可大幅增加,能做為股利平衡以彌補短期股權稀釋。

矽品認為,與鴻海換股將增加的250億元資本公積,加上矽品目前帳上約150億元資本公積,以及強健的現金流,公司將建議股東會採取平衡股息政策,穩定每年配息率。

矽品再度承諾,在未來營運資金許可範圍內,將採合法及合理方式,如實施庫藏股、減少已發行股本,來保障股東權益。

日月光8月24日發動公開收購矽品股權,9月22日公開收購截止,參與應賣矽品股東股份比重超標達36.83%,日月光10月1日完成交割作業,取得矽品25%股權,成為矽品最大股東。

不過矽品8月28日宣布與鴻海換股策略結盟,矽品規劃10月15日股東臨時會通過相關議案,9月15日矽品與鴻海董事會通過策略結盟案。

矽品設定10月15日股東臨時會日期,依規定將停止過戶起始日往前推到9月16日,日月光公開收購截止日為9月22日,辦理交割後,無法趕上矽品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前取得矽品股東身分,因此無法出席矽品的股東臨時會。

日月光已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禁止矽品在10月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使日月光得以參加矽品在10月15日以後再召開的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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