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說,今年將米麵濕製品列為重點查核對象,共抽樣1295件檢驗防腐劑或二氧化硫等添加物,檢驗結果44件不合格(不合格率3.4%)。
他說,麵濕製品抽驗548件,包含涼麵、麵條、油麵、餃子皮、麵線、麵腸、濕麵筋、豆枝等,檢驗結果有18件不合格(不合格率3.3%),檢出苯甲酸14件、己二烯酸2件、二氧化硫超標2件。
他表示,米濕製品抽驗747件,包含米粉、米粿、粄條、河粉、米苔目、湯圓、粽類等,檢驗結果有26件不合格(不合格率3.5%),檢出苯甲酸16件、己二烯酸6件、去水醋酸4件。
王德原說,不合格者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下架回收並依法處辦。
食藥署強調,食品使用食品添加物,應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違反者,處分製造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經命限期改善,屆期不改正,處分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