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女職員遭性騷擾 控懲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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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日電)暨南大學一名女職員去年遭性騷擾,校方因延遲通報遭監察院糾正,女職員今天再向監委陳情,認為教育部懲處失職人員不當。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6組監察委員高鳳仙、蔡培村及巡察秘書等6人,今天到南投縣巡察,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陪同視察伊達邵碼頭商圈火災毀損及重建情形,高鳳仙等人也拜會縣長林明溱、聽取縣政簡報、受理民眾陳情。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一名女性職員,去年遭校內學生性騷擾,校方逾期通報案件,監察院今年5月通過監委高鳳仙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暨南大學,這名女職員特地來向高鳳仙當面致謝,但她同時向高鳳仙陳情,認為教育部對失職人員懲處不符規定。

這名女職員認為,前諮商中心主任林妙容等人,涉嫌故意隱匿她遭性騷擾的事實,而延遲通報教育部,暨南大學被糾正後,教育部依林妙容說詞,認為林妙容是延遲通報,而非故意隱匿,減半裁罰新台幣6萬元,但依規定可罰12萬元,她認為教育部護短。

這名女職員去年7月29日,被一名男學生拉入個別諮商室,關上房門後在她面前脫褲裸露生殖器,她驚嚇逃出,男學生也一路追出,造成她身心受創,但案件相關承辦人8月7日才向教育部通報,違反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的規定,暨南大學遭監察院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