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8款1.事實發生日:104/10/02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依據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第2項及第41條規定辦理。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4/10/17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輔導推薦證券商第一金證券(股)公司及群益金鼎(股)公司依前開審查準則第41條規定,透過適當管道揭露本公司自104年10月17日起終止興櫃股票買賣之訊息。並於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