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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口成長及勞工保險費率調漲 社會局追加4,923萬身心障礙保險補助

大成報/ 2015.10.02 00:00
【大成報記者張婉縈/台中報導】因應世界衛生組織放寬身心障礙資格認定後的人數成長,以及104年勞工保險費率調漲,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提出4,923萬元追加預算,補助身心障礙者自付部分保險費,因應人數成長及保險費率調漲後的需求,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台中市議會2日進行104年度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聯席審查,市議員楊正中、李中、陳政顯、謝明源、劉士州關心社會局提出的4,923萬補助身心障礙者自付部分保險費(含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之身心障礙者保險補助)追加預算案。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全市各項身心障礙類別保險的補助總共1億7千9百多萬,自101年7月11日起身心障礙鑑定新制採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簡稱ICF),此分類方法周延的考量身體結構、功能、活動參與及環境與人為因素是否導致障礙,而不單純以疾病作為障礙類別,可以更全面性地檢視身心障礙狀況,身心障礙人數因此增加,加上衛生福利部針對各類保險費的最低薪資調高,人數也隨之增加,所以現在要追加4,923萬。

此外,衛生福利部今年針對各類保險費的最低薪資調高,勞工保險費顯著增加;因此依據102年度及103年度五大保險各類別月平均支出成長數估算,尚需4,923萬元才能因應,保險補助標準分為極重度及重度補助全額、中度補助二分之一、輕度補助四分之一。

市議員楊正中、李中也關心什麼是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之身心障礙者保險補助?呂局長說明,這是保護身心障礙者的隱私權,依據「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社會局每月以媒體資料方式向勞、健保局申報,在其所屬投保單位保險費計算表內直接減免,補助身心障礙者有關健保、勞保、農保、公保、軍保之自付額費用。

身心障礙者因媒體資料交換對其權益有不利影響時,得申請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由社會局另外製作名單查調補助金額,自行補助至身心障礙者帳戶,以確保其身分保密,避免影響其就業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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