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周典論求刑6年、議員王志豐和潘裕隆求刑5年及6年6個月,10名被起訴議員為周典論、王志豐、潘裕隆、顏金成、李冀香、許天賜、潘政治、歸曉惠、陳美瓊和陳昭忠。3名周典論的友人廖秋東、林柏志和潘正裕也被起訴。
起訴書上指出,周典論居於主導地位,將議員於選前集合在台中,授意他人交付賄賂及不正利益,以為綁樁,為民主政治不良示範,事後全盤否認犯行,不具悔意,量處有期徒刑6年,諭知褫奪公權8年。
起訴書指出,王志豐、潘裕隆和廖秋東分擔賄選事項,拒不供出指使者,事後飾詞隱匿,敗壞選風,王志豐及廖秋東量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6年;潘裕隆還配合這些被告做偽證,量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褫奪公權7年。其他7名議員被起訴,但沒有具體求刑。
檢察官統計,7名議員接受招待的2至3天裡,包括餐飲、按摩、購買西裝及零用金等,每名議員約花費新台幣4萬、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