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0/012.公司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等6.報導內容:「新亞太合併案 NCC再次程序駁回」等。7.發生緣由:說明媒體相關報導。8.因應措施:(1)本公司將就借用網路事項,儘速提送改善規劃方案。(2)此事件不影響本公司目前的營運。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