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4年現金股利業經104年6月17日股東常會通過,可供分配現金股利共計18,191,971元,依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臺幣0.1元。玆經董事會訂104年8月29日為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二、本年度配發之現金股利,訂於104年10月8日匯入貴股東指定帳戶,或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