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9/302.公司名稱:光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台灣證券交易所來函規定,公告本公司民國104年8月份自結合併報表之高流動資產、短期借款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等相關財務資訊如下:(1)高流動資產(現金和約當現金) NTD 497,554仟元(2)短期借款(含應付短期票券) NTD 0仟元(3)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NTD 0仟元8.因應措施: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部位較前期減少主要為104/08支付現金股利114,107仟元所致,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