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訪人員於上午9時50分抵達國防部,受到高部長廣圻相關人員熱烈歡迎,隨即於拜會高部長廣圻後,由蕭值月委員全政與劉副部長震武共同主持座談。
劉副部長震武致詞表示,國防部於91年3月1日制定施行國防法及修正施行國防部組織法以來,積極進用文職人員、建立國防文官體系,也感謝考試院平時之指導及協助。另表示,軍職人員配合政府退撫新制,自民國86年1月1日起加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迄今已18年,然因經濟環境的變遷、設算基礎的變動、國軍組織的精簡、募兵人力的影響及基金營運收益等多層因素,致衍生退撫基金入不敷出。國防部為妥處基金收支失衡問題,近期已依考試院及行政院協商結論,研修「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調高提撥費率上限至18%,並已函送行政院審議。其次,現階段為強化募兵制的招募,規劃建立待遇、尊嚴及出路三項完整配套措施,提升國軍徵才之條件,並請考試院協助,放寬現役軍人服役10年以上者得參加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提供從軍青年未來職涯規劃之誘因,此將對推動募兵制度將有極大的宣傳效益。
蕭值月委員全政致詞表示,因國防部多項政策推動與考試院主管業務相關,近期重要議題有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收支失衡、軍法官人力結構之檢討評估與舉辦軍法官考試需求,以及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後續需考試院協助事項等,爰安排本次參訪。希望藉由本次參訪,能就上開重要議題實際溝通,期在未來執行上有圓滿之處理。
隨後,座談會就下列五項議題進行討論(一)為改善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收支失衡問題,104年6月15日考試院與行政院協商獲致結論,請國防部儘速提出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法定提撥費率上限修正案之辦理情形。(二)又軍職人員相較於公教人員之退休平均年齡偏低,為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收支失衡原因之一,國防部業擬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放寬服現役最大年限及年齡等規定,對改善基金收支之有關修正重點、修法進度及預期效益。(三)軍事審判法修正後軍法系統所需之編制、職缺及軍法官人力結構進行之檢討評估情形,以及是否有舉辦軍法官考試之必要性及急迫性。(四)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施行迄今,國防部文職人員之進用、離職及陞遷情形。(五)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對文武分治可能造成之影響與衝擊。以上議題均於座談會中充分討論、交換意見,相關意見將研處後作為考試院未來研訂相關政策與法令之參考。參訪行程於30日下午2時圓滿結束。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