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9/302.公司名稱:TPK Holding Co., Lt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依據本公司101年度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債券持有人得於發行後滿三年之日,要求發行公司將全部或部份之本公司債,按面額之100% 贖回,本債券截至104年9月30日止餘額為美金228,000仟元。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