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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勝光電: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相關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30 00:00
一、本公司於104年08月27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9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843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弘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CH01030 文具製造業CH01040 玩具製造業I501010 產品設計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78,201,570元,每股10元,分為27,820,157股,均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53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章程訂立於97年9月4日,最近一次修正於104年8月27日。(七)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總數及銷除股份條件:1.本次減資新台幣69,550,400元整,銷除股份6,955,040股,減資比率25%,按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約250股。2.減資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八)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8,651,170元整,分為20,865,11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資本減少緣由:短期間內無重大資本支出及其他投資,且長期以來營業收入及獲利穩定。(十)減資基準日暨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104年10月7日。(十一) 本次減資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三、停止過戶日:104年10月3日至104年10月07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4年10月2日(星期五) 下午五點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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