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管會指出,日立製作所就相關這項交易涉嫌「不當支付」,根據「美國海外反貪汙行為法」,這項交易「記錄不精確」。
針對這項指控沒有承認或否認,日立同意支付1900萬美元和解此案。
上述指控涉及日立在2000年代後期將1家南非子公司25%持有股權賣給非洲民族議會黨的門面公司,當時日立競爭興建2間大型電廠。
日立贏得這些計畫案,並將獲利分配500萬美元給這家門面公司。此外,日立也以顧問費名目支付這家公司100萬美元。
根據美國海外反貪汙行為法,美國監管當局能對諸如日立等在美國從事營運的外國企業提出這樣的指控。(譯者:中央社徐睿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