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議事殿堂很神聖嗎?
蕃論戰/柯媽筆記 / 專欄
10 年前
台北市長柯文哲前陣子在議事廳搥桌,被迫公開道歉。日前,他在同一個議事廳笑彎了腰,額頭撞到答詢台,但議員們對這失態不以為意。其實,在議事廳無論搥桌或大笑,社會大眾可以輕鬆以對。
簡單說,議會的議事廳沒有那麼神聖。
我們選出議員代表監督我們選出的首長,他們在我們的客廰討論事情,我們當主人的,才能決定哪些行為是恰當的。
有人說,柯文哲在在議會搥桌,是對市民不敬。在我看來,議員在我們的集會所咆哮,也是對市民不敬。同理,柯文哲忘情大笑,如果採取相同的標準,仍然是對市民不敬。
這個不對、那個也不對,我們市民的集會中心難道真的是神的殿堂?
而且,部分民意代表和官員藉勢藉端,在議事廳搞些勾當,利用法案來圖利自己或財團,這比官員或議員搥桌、扭打,更要低級且不堪入目了。
說實在,第一次在電視看到柯文哲在議會搥桌的畫面,身為台北市民的我,並沒有覺得被冒犯了。這次他笑到額頭撞到桌子,相信看到電視畫面的人也會覺得好笑,平常就看他不順眼的也許批評不端莊,同樣不會覺得被冒犯。
端莊?所謂的神聖殿堂,也許要求的就是這樣的行為準則。在我們人民的客廳,柯P必須端莊,我們選出的民意代表難道就可以不端莊?
但是從這樣的行為規範來看,仍然沒有道德約束,無法阻止「穿西裝拿刀叉吃人肉」。
議事廳可以是殿堂,現實上卻沒有那麼神聖。如果一定要有行為的規範,也許就是端莊吧。柯P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不能拍桌搥桌,不能大笑狂笑,總之就是必須規規矩矩、人模人樣。
但議員們也要記得,你們每個人只代表一部分民意,市民才是這個殿堂的主人,柯P如何被要求,你們就如何被要求。
另外,為了讓人民監看自家客廳發生了什麼事,各級民意機關應該網路直播開會實況。這種全民監督的概念,就是把民代也當成被監督的對象。
人民選出立委議員去監督行政首長和官員,當然也要監督這些民代有沒有善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