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允許徵收交通事業外的毗鄰地,用於捷運聯合開發案,大法官判定違憲,台北市政府恐面臨美河市原地主逾200億補償金,台北市長柯文哲26日受訪表示,「我聽到那消息,比那要來的颱風更焦慮,上次蘇迪勒颱風把7億準備金用完了!」。
大法官會議昨日做出第732號解釋,認定市府徵地依據的《大眾捷運法》等「徵地三法」違憲,即起失效。
柯文哲直呼,「天啊,這件事太嚴重了!」、「想起來腳發軟,這麼大的金額要怎應付」。
他表示,將等看到大法官判決書,內部將再開會應對。
不過,北市捷運局副局長張澤雄認為,但美河市聯合開發案是依法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辦理捷運建設與開發,並非以「毗鄰地」方式開發,就目前情況來看,並沒有賠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