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公司董事長林健男25日率麥寮管理處副理陳文仰等20餘人,至縣府參加第3次的平台會議。縣府則由副縣長張皇珍率各局處首長與會。
副縣長張皇珍於會議後召開記者會表示,第3次平台會議共達成7項的決議,其餘四項要進一步協商,下次會議時,再提出討論。
雙方討論事項如下;
(一)推動麥寮港船舶靠岸使用岸電系統
決議:
1.請台塑企業落實所提三項環保管制措施,並加強停靠船舶的查核作業。
2.待國際海事組織(IMO)訂定岸電系統規範後,依規範研擬建置岸電系統。
3.雲林縣環保局不定期會同台塑企業稽查。
4.本議題結案,並由台塑企業與環保局自行列管。
(二)濁水溪出海口裸露地改善
決議:
1.本案已納入「雲林縣濁水溪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計畫」中央與地方協商會議討論,並有具體改善方向,台塑企業將持續參與,共同解決揚塵問題。
2.本議題結案,由環保局與台塑企業自行列管。
(三)建立排放管道指紋資料庫
決議:
1.台塑企業已於第二次溝通平台前將相關資料提送環保局建立排放管道指紋資料庫,至於PM2.5與PM10之成分檢測資料待環保署建立規範後辦理。
2.本議題結案。
(四)環境道路養護基金
決議:
1.台塑企業已於第二次溝通平台會議同意民國104-107年每年提撥6,000萬元,共計2億4千萬元整做為環境道路養護基金。
2. 105-107年道路養護基金於第一季撥款,道路養護範圍限台19線以西、快速道路78線以北範圍。
3.本議題結案。
(五)繼續執行平地造林
決議:本案由雙方幕僚小組先行討論,提下次平台會議議決。
(六)農業安定基金
決議:本案由雙方幕僚小組先行討論,提下次平台會議議決。
(七)成立健康促進基金
決議:本案由雙方幕僚小組先行討論,提下次平台會議議決。
(八)電力及產業開發協助基金
決議:
1.經本府與麥電公司多次溝通,麥電公司自行核算88-103年度台電購售電價中包含24.9億促協金,並依台電公司函示由麥電公司自行檢討運用。
2.麥電公司將訂定促協金管理運用辦法,本透明、公平及獨立原則辦理。
3.本議題結案。
(九)加速麥寮港南公用碼頭區開發
決議:
1.請台塑企業仍持續評估麥寮港南公用碼頭開發可行性,俟產業創新條例修法通過後,再提平台討論。
2.本議題結案。
(十)麥寮特定區計畫
決議:
1.依產業創新條例或都市計畫方式開發雙方無共識,俟雙方有共識後再提平台會議討論。
2.本議題結案。
(十一)雲林麥寮長庚紀念醫院設置燒燙傷病床及燒燙傷加護中心
決議:本案由雙方幕僚小組先行討論,提下次平台會議議決。(照片/記者張立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