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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寶:公告本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凱美(5317)增加達1%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5 00:00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1)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2)已發行股份總額:136,389,469股二、取得人資料:(1)公司名稱: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23,060,000股,16.91%(3)本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24,437,000股,17.92%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4年09月14日起至104年09月25日,經由集中市場買賣,合計共增加1,377,000股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五、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持有六、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與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依合理之股價持續買進七、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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