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指出,從銷贓管道循線向上追查山老鼠,查獲兩個犯罪集團,分別為陳姓男子及馬姓男子為首,他們先後從今年5月間起至9月間,多次進入新北巿烏來區信賢、西羅岸、福山及內洞、新店區的五重溪,桃園巿復興區塔曼山等地,持足供凶器使用的電鋸、鋤頭等工具犯案。
犯案時,成員鋸切森林主、副產物肖楠木、檜木、櫸木、香杉及牛樟木等,得手後再以每公斤新台幣400元至800元不等的價格販售銷贓。
其中,成員犯案利用7、8月間蘇迪勒颱風過境,立即進入新店區龜山及四分子盜取漂流木或盜砍林木。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惠玲帶領檢察官吳文琦、黃琬珺22日指揮刑事局、台北憲兵隊,兵分17路搜索,查扣近千塊肖楠木、檜木、櫸金、香杉及牛樟木(總重逾10噸)、槍、彈及毒品,帶回31人偵訊。
檢察官經複訊後,23日晚間對陳男及馬男等15人,以涉犯竊盜罪、違反森林法罪嫌重大,有串供(證)及逃亡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