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擎亞科技: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1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9/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BSE HOLDINGS CO., LTD代表人李熙俊先生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BSE HOLDINGS CO., LTD:BSE Co., LTD董事、ITSWELL Co., Ltd 董事、HNT Co., Ltd.董事MIGHTY WORKS Co., Ltd.董事(2)代表人李熙俊先生:Farady Co Ltd 董事長、移動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邁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擎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Pointchips Co., Ltd 董事、CoAsia C&C Co., Limited 代表董事、HJ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代表董事、Bobbintel Inc. 董事、CoAsia Electronics Corp Limited董事長、BSE HOLDINGS CO., LTD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