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局說,案件發生於9月18日中午放學期間,學生遭校男子侵入並涉嫌性騷擾,校方當晚知悉,立即會同家長報警,將校方監視影像拷貝後送交警察局著手偵辦,並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及桃園市家防中心,今天也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議。
因為校園安全必須嚴格落實及執行,桃園巿政府教育局通函各校落實原則:一、加強警衛門禁管控:非校內人士不得進入校園,若有訪客請留置於警衛室由老師親自到警衛室會客。二、完善學校監視系統請各級學校檢視既有監視系統數量是否足夠,並且注意系統運作正常,若學校監視器不足則可向教育局申請補助經費。
三、統一集合地點,教育局將通函要求各校,對於早上7時20分前到校的學童由學校安排集中在統一教室,下午3時30分放學後的社團、課後照顧班或是接送至安親班之前的學童,由學校集中在一樓或明顯可見之處,安排校內巡邏人員及志工團隊等協助維護安全,並特別注意避免學童一人行動。
對於放學前後,為了避免非校園人員進入校園,要求學童家長應至各校接送區等待,再由學校規範依各年級與梯次放學,請家長勿圍擁於校門口。
四、全面配戴識別證。五、協調志工團體協助。六、定期宣導防治。
教育局將通函請學校利用集會與課堂時間向師生宣導自我保護及被害預防觀念每月1次,學校應製作「校園危險地圖」並利用「國民中小學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每學期至少自檢核1次,並不定期依環境變化重新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