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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修法後再遞件申請藥價!F*太景拉高國際獲利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張旭宏 台北 2015.09.21 00:00
新藥廠F*太景(4157-TW)表示,有鑒於抗感染新藥太捷信®在台第一上市健保價,攸關進軍國際市場定價策略與利潤空間,太景將於衛生福利部完成鼓勵性核價機制相關條文修訂後,再度提出太捷信健保藥價申請,進一步取得政策性優惠健保價,擴大外銷市場價值。

目前F*太景抗感染新藥太捷信®2015年1月獲頒藥品許可證,在取得健保核價前,預計第四季將以自費方式優先在全台醫療院所開賣。

F*太景表示,為鼓勵在我國進行研發,並以台灣為第一上市國新成分新藥,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於民國103年4月通過新增「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17條之1,符合條件在台灣第一個上市的新藥,可以依據從參考市場交易價、參考成本計算法,或者是參考治療類似品10國藥價中,擇一核價。

F*太景進一步表示,惟上述條文實際應用於第一上市新藥健保核價時,仍有窒礙之處。關鍵在於,規定中的「新藥」必須符合「臨床療效有明顯改善」或「治療特定疾病」條件。然而此一定義顯然不符國際藥品研發市場的現況,若以台灣為第一上市地區申請台灣健保藥價,恐怕也難以獲得優惠價格。

F*太景指出,日前「行政院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議」(簡稱BTC)已正式提出建議,對於台灣研發新藥與新醫材,全民健保應建立鼓勵性的核價機制,以利開創國際市場;並建議放寬現行條文中「臨床療效有明顯改善」至「未滿足醫療需求」新藥,且不拘泥於新成分新藥以利國內藥物發展。對於以台灣為第一上市國新成份新藥,因其價格會成為外銷國際參考,也建議給優惠價格,以利擴大外銷市場價值。

為讓全體台灣病患受惠,F*太景去年11月,向健保局提出太捷信®健保藥價申請。值此衛生主管機關參酌BTC建議修正17條之1之際,公司決定先撤回原先提出的健保藥價申請案,待相關核價條文完成修訂後,再申請健保核價,以取得較為優惠的健保價格,以利爭取國際利潤空間。

太景董事長許明珠強調,新藥在第一上市國的藥價,攸關在其他地區的上市價格,中國大陸就規定,要在中國上市的新藥,其價格不得高於鄰近國家或區域,太景必須為太捷信®爭取較為優惠的價格,才能取得利潤空間。目前產官學界對修改17條之1已凝聚共識,太景將於相關核價規則修改完成後,再提出健保藥價申請。

目前F*太景已經與中國大陸浙江醫藥簽署中國大陸地區的授權協議,並與俄羅斯的前三大醫藥公司R-Pharm簽署俄羅斯、土耳其與獨立國協授權協議。其他地區授權亦在積極洽談中。由於細菌抗藥性問題日益嚴重,抗感染新藥成為藥廠研發重點。

太捷信正是BTC會議結論中所提出可因應「未滿足之醫療需求」的全新藥物,已取得美國FDA針對抗感染藥物所頒發的QIDP資格,可殺死包括MRSA(金黃色葡萄球菌)在內的多種棘手的抗藥性細菌,適應症包括社區型肺炎與複雜性皮膚感染。其中擁有太捷信包含主要醫藥市場的184項專利,是極具全球市場競爭力的抗感染一線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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