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1日電)證期局指出,鴻海精密工業5月15日董事會決議增資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Ltd.案,未於事實發生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罰公司負責人郭台銘新台幣24萬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鴻海精密工業公司5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增資子公司Foxconn(Far East)Ltd.計1062.4萬美元,以間接投資三營超精密光電(晉城)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即日起算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