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嘯警報試放時間為9月21日上午9時40分至50分,發放地點為全國海嘯警戒地區(不含台北巿及南投縣),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切莫驚慌。
海嘯警報發放是運用現有防空警報系統實施,發放方式依沿海防空警報台不同,分為具語音廣播功能及不具語音廣播功能。
具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台會以緊急警報音符鳴5秒、停5秒、鳴5秒後,立即廣播「海嘯警報試放」2次;不具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台則以緊急警報音符鳴5秒、停5秒,反覆9次(合計85秒)來代替,解除警報則同為一長聲90秒。
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所長潘宏華指出,台、澎、金、馬地區,因為四面環海,隨時都有可能遭遇海嘯的襲擊,住在海邊的民眾,要居安思危,如果有劇烈的地震,就要聯想到海嘯的危險,平常要留意海嘯警報訊息,並且注意往高處疏散避難。
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表示,為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警政署於去年首次協助辦理全國海嘯警報試放,今年依據行政院函頒「104年國家防災日活動綱要計畫」繼續配合辦理,藉以驗證發放海嘯警報的效率、因應突發海嘯災害、使民眾熟悉海嘯警報音符,提高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