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本次海關進口稅則修正內容如下:一、依據2012年於APEC俄羅斯海參崴領袖會議達成共識之環境商品降稅清單,我國目前僅4項產品關稅稅率尚高於5%,包括:稅則號別第8412.90.00號「其他引擎及發動機之零件」、第8501.64.90號「其他交流發電機,輸出超過750仟伏安者」、第8502.31.00號「風力發電機組」及第8502.39.90號「其他發電機組」,配合調降上開4項產品之關稅稅率為5%。二、鑑於現行復康巴士提供之服務面臨供不應求之情況,為協助推動更友善且無障礙之運輸環境,以照顧身心障礙者之行動需求,增訂稅則第87章增註十九規定,對於輸入專供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受其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公共交通接送服務之機構或團體載運身心障礙者用之機動車輛,經衛生福利部證明用途屬實者,得免徵關稅進口。該署最後表示,本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104年9月17日第3466次院會通過,近日內將轉送立法院審議。另對於修正內容有任何不瞭解之處,歡迎洽詢財政部關務署稅則法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