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氣象局模擬花蓮外海於民國104年9月21日9時21分發生芮氏規模7.5極淺地震,導致近海海嘯發生,桃園市沿海海嘯警戒區範圍內的警報台,將於9時40分執行海嘯警報試放,9時50分解除警報試放,全市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請民眾不必驚慌;在海嘯警戒區範圍外的地區,不會發放警報,請各機關、學校、部隊及民眾正常作息。
海嘯警報試放內容為:警報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共15秒後,再改以語音廣播兩次。語音廣播內容為:「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 解除警報試放內容為:警報鳴一長聲9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