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成: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訂於104年11月13日起終止上櫃買賣。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一、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104年09月04日止,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10%。二、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第2項規定,對尚未轉換之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贖回權,並訂定民國104年10月12日至104年11月12日為行使贖回權之「債券收回期間」,債券持有人迄104年11月12日前未通知本公司行使贖回權者,債權人將喪失其權利,本公司將以債券收回基準日(104年11月12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三、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04年11月13日終止上櫃買賣。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