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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瑋:公告本公司104年9月17日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7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4/09/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旭仁力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曜盟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杰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INALWAYS(BVI)LTD.法人代表/CanPlus Inc.法人代表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提報104/9/17董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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