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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台籍漁船疑洗魚 諾魯禁轉載

中央社/ 2015.09.17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綠色和平資深媒體與推廣主任李芳怡表示,屏東籍漁船「順得慶888號」涉嫌非法捕魚翅,並可能洗魚,綠色和平通報WCPFC,太平洋島國諾魯共和國獲知後,今天宣布禁止海上轉載。

國際組織綠色和平9月10日於全球同步發布,質疑台灣籍漁船「順得慶888號」在太平洋公海涉嫌非法作業之外,也公布「順得慶888號」違反鯊魚捕撈規定。

李芳怡說明,綠色和平獲船長同意登船後發現,漁獲紀錄表上登載捕獲3條、總重55公斤水鯊,但船艙內卻存放3袋、總重75公斤的鯊魚魚鰭,以實際數字估算,魚鰭最少來自42條鯊魚,明顯違反中西太平洋漁業管理委員會(WCPFC)鯊魚養護措施(CMM2010-07),即鯊魚鰭重量不得超過鯊魚總重5%的規定。

漁業署已允諾最快18、19日海巡署巡護船可登船檢查,將公布檢查結果,也會確認監視「順得慶888號」的航行路徑,有無與其他船靠近,將魚鰭轉給其他漁船運載、處理。

不過,李芳怡說,綠色和平質疑「順得慶888號」有可能非法轉載魚貨部份,漁業署近日一直未提出證明,因此綠色和平除已通知WCPFC相關訊息,WCPFC也已讓諾魯共和國知情。由於諾魯非大國,漁獲量原本就少於有遠洋漁船的國家,聽聞可能轉載後持續在當地捕撈,恐損及諾魯利益,今天已宣布禁止轉載。

她強調,綠色和平呼籲漁業署,近日除公布海巡署前往登船檢驗結果,也要公開航行路徑圖,舉證「順得慶888號」有無轉載。

綠色和平補充,諾魯是繼馬紹爾、吐瓦魯後,第三個禁止海上轉載的太平洋島國;而合法轉載是作業船與載貨船都必須有合法作業執照,轉載前並必須向船籍所屬國主管機關及WCPFC通報,若非依此規定作業,則是非法轉載,又稱洗魚。

此外,綠色和平也發布,英國衛報昨晚、台灣時間今天凌晨報導諾魯禁止轉載的消息如下:http://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5/sep/16/nauru-bans-transhipments-tackle-overfishing-greenpeace-b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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