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堤拒繳罰款逾4千萬 負責人遭管收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5日電)前台南市議員李天佑利用妻子充當冠堤公司門神,承攬台南安平區及中區垃圾民營等案,被裁罰4600萬餘元,冠堤拒不繳納,負責人陳堯山遭管收。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今天指出,李天佑是台南縣市合併前台南市第16屆市議員,於民國95年至96年間利用妻子陳淑敏登記為冠堤公司監察人,再以冠堤公司名義向台南市政府承攬「中區垃圾委託民營」、「安平區垃圾清運委託民營」、「中區垃圾委託民營-後續擴充採購」、「安平區垃圾清運委託民營-後續擴充採購」採購案,得標金額高達新台幣4600萬餘元。
李天佑利用親屬登記負責人,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法務部廉政署依得標金額裁處冠堤罰款4600萬餘元,但冠堤拒不繳納。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發現,冠堤收到廉政署處分書後,有高達10億多元的資金流出,流向李天佑和冠堤負責人陳堯山共同投資經營的群運公司、長愛公司、同均動能公司及陳淑敏私人帳戶。
冠堤民國98至102年度的營收高達9400萬元,並投標承攬台南市政府環保局「98年度安平區垃圾清運委託民營暨形象改造標案」,得標金額也高達3900萬元,但陳堯山竟處分公司龐大資金,拒繳罰款。
台南分署表示,64歲的陳堯山曾擔任李天佑的服務處主任,台南分署9月9日傳訊後,認定陳堯山故意不繳納罰款,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但當時陳堯山已感染登革熱,台南分院先將他送醫,昨天治癒後再送往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