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勤方式 網友、鄉民「對事不對人」意見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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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筱雯/綜合報導

高雄市短褲妹無照騎車而身亡的事件引起社會議論,網友也有熱烈討論,有人支持警察,也有人認為死者為大,只要有人死了,任何事就有不同的看待空間,責任歸屬也必須審慎釐清。網友在PTT上發表文章就說:「因為填鴨式教育,使鄉民很習慣找出一個標準答案,然後結案。以短褲妹的事件來說,短褲妹有錯,不代表這件事的警察一定完全沒有錯,為什麼只能有一個標準答案?沒有單一標準答案才是常態!」此話一出,大批網友同聲撻伐。就實況面來看,多數的網友仍力挺當事的高雄市新興分局張姓員警,所持的理由正是依法行政,不能倒果為因,不去檢視少女違規在先,而只批評為何警察要窮追不捨。

其實這名鄉民是想說,違法要抓,但有人因為警方執法的過程而死亡,凡是正常人都盼能有所討論,並非預設立場,被「標準答案」的慣性思維給綑綁。雖然這個想法不受大多數人接受,但也代表,除了支持警方,支持死者為大,還有第三方的意見,認為每件事不一定要有標準答案,沒有單一答案,才是常態。

仍有很多人還是支持警察,認為依法行事何錯之有?不能倒果為因。如果今天警察沒有追車,少女就不會出車禍嗎?少女就不會死嗎?今天,少女沒戴安全帽是事實,就算她後來沒撞上MINI車主,也有可能撞上一般的路人,那如果路人死了,誰負責?警察嗎?因為警察沒有逮捕她們!怪警察真的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

另外遭網友撻伐的還有這篇。一名鄉民貼文表示:「當街飆車追人vs.未戴安全帽,何者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與他人死傷?認為一樣都是危險駕駛,警察應該更具危險性,為何大量鄉民還認為飆車追人,最後把人追到死亡的警察不用負責?」有網友附和,認為警察追車導致短褲妹死亡,該算是警察業務過失,而且是過失致死罪,應該要抓去關,警察攔檢的制度就是要預防、阻止犯罪,結果卻追車造成一死一傷,已經違背保障人民安全的目的,字裡行間不僅責備當事的員警,更批判鄉民。

不單拿短褲妹討論,也有鄉民大膽爆料自己大學時期的教授,表示「教授特愛幹譙警察,說條子最愛去抄夜店、酒店和私娼寮,因為有利可圖,接著看到酒店殺警察事件以及短褲妹事件,就批判警方,根本欺善怕惡,大尾的不敢抓,小老百姓卻往死裡打。」但也遭受批評,認為只要不犯法,警察也奈何不了你!

其實普遍的網友、鄉民網友對警察執勤的看法都是正面居多,而負面的批評卻為少數,警察的素質參差不齊,有好警察當然也有壞警察,但更多的網友卻是希望,評論一件事要對事不對人,別因個人偏見就單方面批判警察,認定警察欺善怕惡, 有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