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警察執法怎看待?律師:民眾守法崇法是前提

NOWnews/ 2015.09.15 00:00
記者楊繼宇/台北報導

警察執法的目的在於貫徹公權力,因為警察肩負維護治安、除暴安良的使命與職責,民眾也希望警察稱職扮演守護百姓安全的角色。然而,台灣是民主國家,重視法治與人權,警察執法常有過當與否的討論,但是否過當,端看從那一個角度審視。資深律師認為,雖然法不外人情,但在警察辦案的過程必須依法行政,讓可能的犯罪嫌疑人難逃法網,或防範可能發生的犯罪情事,若瞻前顧後、猶豫不決,民眾對警察公權力的信任度勢必降低。

律師說,高雄發生少女無照騎車且逃避警察攔查而身亡,固然讓人感到遺憾,但也讓社會得以重新思考警察執勤時的行動準據。當日巡邏員警發現少女騎車闖紅燈,於是展現執法作為,跟隨在後,員警當時必定認為少女會停車接受攔查,但少女並沒有選擇面對,而加速逃逸,就警察所受教育,必然認定有異,而且肯定要將少女攔下盤問清楚,何況少女已經闖紅燈,違規在先,員警實在沒有理由放棄行使公權力。

律師表示,這起事件雖有正反意見,但看得出來,民眾還是願意讓警察有更大的執法空間,讓公權力不致被挑戰。或許民眾也必須深思,守法才是防止一切危險的前提,只要老百姓本身守法,或在觸法後能坦然面對法律,看到警察就不必心虛,亦無逃避警察的必要。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