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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20命火場蓋大樓 投資客嚇告凶宅拚脫手

yam蕃薯藤新聞/朱冠宇/整理報導 2015.09.15 00:00
  台灣房市最近冷颼颼,不只建案難推,就連投資客也開始想脫身自保? 一對林姓姊弟前年簽約購買新北市中和的預售屋,沒想到這對姊弟後來發現建案地點竟是23年前曾奪走20條人命的「自強保齡球館」舊址,嚇得要求建商退回已繳款項,並以未告知凶宅為由賠償他們違約金。   據《自由時報》,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建案「仁愛好樣」,正是23年前發生奪走20條性命的自強保齡球館舊址,直到2013年才有建商在此推出預售案,而自稱事後才發現該處是凶宅的林姓姊弟表示,他們是從報紙上意外得知該處發生自強保齡球館大火,且事發後該地靈異事件頻傳,致姊弟倆認為這顯然已屬凶宅,要求建設公司退回已繳款項並賠償違約金,但由於建設公司遲遲未回應,兩人才會提告。     不過台北地院指出,大火事發至今早已過了23年,期間該地曾改建為倉庫,直到2013年才又改為新建案,與發生火災的舊大樓早已相距甚遠,因此難以認定此地算是凶宅,此外林姓姊弟在洽談時曾提及投資收益的部分,所以可以認定兩人應已是屬對購屋前會詳細調查的投資客,故林姓姊弟對發生火災不知情的說法不足採信。   至於林姓姊弟對建商提告的部分,法官認為由於林姓姊弟已和建設公司簽約購買總價1330萬的6樓1戶與總價2225萬的樓1戶及地下停車位1格,而至今年初,兩人已分別繳納206萬、344萬元,所以法官認為林姓姊弟已履行部分合約,且姊弟有曾發函告知建設公司凶宅疑慮並希望解約的動作,建設公司應有足夠時間做其他處置,認為建築公司應付8%的違約金,加上姊弟倆所繳金額已逾此比例,建設公司須分別退還兩人99萬6000元及166萬元。   民國81年5月11日凌晨,自強保齡球館發生大火,儘管消防局派出40輛消防車、235名消防員救援,卻因巷弄窄小、停滿機車,出入口又被火煙阻斷,導致館內20人罹難。事後負責人遭收押,保齡球館原址1、2樓一度改為倉庫,直到建商在此870坪基地推出「仁愛好樣」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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