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9/142.公司名稱:亞洲塑膠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2012年10月11日開始發行 至2015年10月11日到期,擬依本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到期還本事宜,並終止上櫃買賣。8.因應措施: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之106.12%以現金一次償還。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再生一」)將於2015年10月11日到期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起(2015年10月12日)終止上櫃買賣,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本轉換公司債自2015年10月2日至2015年10月11日停止轉換,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2015年10月2日)之前一營業日前(2015年9月30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上述申請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5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普通股撥入債權人之集保帳戶。另依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之106.12%以現金一次償還。二、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公司預計於2015年10月21日將到期償還款項以單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交付各債權人(匯款日期及支票開票日為2015年10月22日),匯費或處理費將自償還價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