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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租金過低 國有出租基地規定導致

中央社/ 2015.09.11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1日電)救國團承租國有林地租金偏低引起爭論,農委會林務局表示,國有出租基地都須依土地申報地價年息5%計收租金,是22年前訂定的規定,與市價有落差,是導致租金偏低主因。

林務局今晚公布,回應立委關心救國團租國有林地租金過低,原本每平方公尺租金新台幣33元,每年收8081元,明年起將調漲為每平方公尺570元,加上林地管理回饋金,今後每年將收取23萬2646元,增收22萬4565元,增加達27倍以上,可有效提高國家收益,以符合公平正義。

依據林務局所述,救國團阿里山活動中心共承租8163平方公尺國有林地,一般民眾租金計算都是將單位租金乘以租地面積,則原本每平方公尺33元的租金為26萬9379元,卻還高於已調漲27倍的23萬2646元。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說,因為國有土地的租金,依行政院82年4月23日台82財字第11153號函核定的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調整方案,必須依土地申報地價年息5%計收租金,又像救國團等內政部備查的公益社會團體,則依前述金額60%計算租金。

他說,因此原收租金還要再乘以5%及0.6,所以原租金每年才會只有收8081元;又調高租金為每平方公尺570元後,也是必須依照上述規定計算,為免租金仍低於社會期待,林務局已再加收林地管理回饋金,使得明年起租金得以實收增至23萬2646元,已高於原租金的27倍。

關於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調整方案,必須依土地申報地價年息5%計收租金,已是22年前所訂規定,並使得租金調漲後,再乘以5%,仍會出現巨大落差。楊宏志僅說,此制是全國適用,相信行政院有相關考量,才會訂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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