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經分局長黃永志認死因並不單純,且周嫌供述案發過程疑點重重,乃指示偵查隊審慎查證,釐清案情,勿枉勿縱。旋因周嫌異常冷靜,堅不吐實,向警方供稱確係雙方合意約定燒炭自殺,惟清醒後發現吳女已死亡,欲從頂樓跳樓卻無勇氣,始向警方報案。
嗣經南港分局偵查隊派員深入偵查,並提示相關事證及諸多疑點,終於突破周嫌心防,向警方坦承因死者吳姓女子同時交往多名男友,案發當日即9月9日凌晨0時許,雙方再度發生激烈爭吵,周嫌一時失手而以枕頭悶死吳女,因一時害怕而以燒炭自殺來掩飾,故佈疑陣意圖脫罪,全案業依刑法殺人罪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