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指出,近3年民眾檢舉並發給獎勵金件數共計2,470件,發給獎勵金總計新台幣2,477萬餘元,因此而查獲非法外國人人數計4,822人、非法容留或聘僱行蹤不明外勞工作之雇主共計1,499人,非法仲介計49人。
針對非法雇主部分,如查獲行蹤不明人數1人發給新台幣1萬元;2至4人發給2萬元;5至7人發給5萬元;8至10人提高發給6萬元;11人以上提高發給7萬元。
非法媒介部分,如查獲行蹤不明人數1人發給2萬元;2至4人發給5萬元;5人以上則提高發給7萬元。
行蹤不明外勞人數,由原每案發給獎勵金5,000元,修正為以查獲行蹤不明外勞1至3人發給5千元;4至6人提高發給1萬元;7至9人提高發給1萬5,000元;10人以上提高發給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