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表示,台蠟公司104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因文創事業業務建置計畫變動,簽證會計師對其104年6月30日無形資產9076萬元價值及評價,無法獲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而出具保留意見核閱報告。
因已影響財務報告允當表達,經主管機關通知重編財務報告而逾期仍未重編,核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5款「其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告並申報之財務報告,未依有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且情節重大,經通知更正或重編而逾期仍未更正或重編者」規定情事,櫃買中心訂自104年9月14日起,停止台蠟公司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